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(市)住房城乡建设局,南昌市城乡建设局,宜春市行政审批局,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、行政审批局,省直有关厅(局):
根据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53号)、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37号)、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<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><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>的决定》(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)、《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》(赣建字[2007]2号)和《关于开展注册期已满二级建造师(含临时)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赣建建[2016]4号),经审查,张芳伟等37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,张家旺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条件,现予公布。
附件:1. 2020年第三十批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01208.xls
2. 2020年第三十批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20201208.xls
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0年12月 9日
|